各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安全防火等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学校安全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校保卫处《关于在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总务处工作实际,总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活动。
一、培训教育内容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 《大连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校发[2017]1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形式
1.答卷:按照学校文件精神,为了使本次培训教育达到全员参与,我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连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校发[2017]1号)内容,以答卷形式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和考试。
2.上述所列学习教育内容,请各中心、科室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传媒渠道,面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培训教育覆盖面达100%。
三、要求
1.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学习培训活动作为强化后勤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载体,进一步树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2.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请各部门将开展各类活动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案,并及时将信息和照片报总务处办公室。
3.答卷和参加人员名单(签章)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交到总务处办公室。
总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