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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商业网点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2009-11-13 00:00  

为了规范我校商业网点的有序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全校师生员工的生活,营造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推动学校和后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大连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本办法为《大连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详细解释了大连大学商业网点的考核办法、量化细则和奖惩办法等

2、生活服务中心、伙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相应商业网点的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奖惩,受理对师生员工对商业网点的投诉。

二、考核办法

1、伙食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每月不定时的进行二次以上大检查,总务处不定期组织抽查。

2、后勤服务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

三、量化细则

1、各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总务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不得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否则扣5分,不听劝阻的终止合同。

2、各经营网点必须保证门前"三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门前整洁,无乱设摊点、门前设施、设备和绿化整洁),若未保证者,发现一次扣0.5分。

3、各经营网点从业人员要着装统一,文明服务,发现与师生争吵情况扣1分,发生打架等不良行为扣2分。

4、从事饮食经营的网点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且需确保定期年检合格,如发现超一个月以上未年检的扣2分。

5、各饮食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各经营网点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必须定期年审并照章纳税,否则扣1分。

7、生产中所需液化气罐的使用和管理要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各经营网点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扣5分。

8、严禁采购和出售假冒违劣产品、"三无"产品(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发现一次扣2分,如由此造成的严重影响和重大的安全事故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业主的法律责任。

9、严禁超合同范围经营,不得擅自扩大使用空间,发现一次扣2分,三次以上者终止合同。

10、各经营网点必须以正确的态度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并达到各自的行业标准,如未达标又不接受上级部门限期整改的,扣1分。

11、总务处或主管中心通知开会,承包业主需准时到会,不能到会者需委派他人到会,迟到者每次扣0.5分,缺席者每次扣1分。

12、如发现各经营业主有偷水、偷电的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发现第二次将断水断电或终止合同。

13、凡生产性的各经营业主,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业主负全部责任,并扣1分。

14、通过校长信箱、论坛、调研、电话留言、信件等方式接到师生对承包业户进行投诉的,经查实一次扣1分。

15、对于违反《大连大学商业网点管理办法》中其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进行扣分。

16、对于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参照上述条款扣分。

四、处罚措施

1、年终考核扣分累积达10分,且整改达不到要求,总务处将有权终止合同。

2、细则内容的扣分标准每分为人民币壹百元。对有违规现象的经营网点将开出扣分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处办、执行检查的中心、业主各一份)由总务处财务统一收取。对拒交罚款或已交罚款后仍未整改的,总务处将作停水停电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3、各商业网点若受到省、市卫生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总务处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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